2014AHA/ACC/HRS 心房颤动指南发布

2014/08/13

本文从 CHA2DS2-VASc 全面替代了 CHADS2 非瓣膜病房颤卒中风险评分、口服抗凝治疗选择更多、导管消融地位上升、预防血栓栓塞的非药物治疗浮出水面等方面解读 2014AHA/ACC/HRS 心房颤动指南。

2014 年 3 月 28 日,美国 ACC 会议上发布了 AHA/ACC/HRS 共同制定的新的心房颤动(房颤)指南,全文同时在 Circulation、J Am Coll Cardiol 等杂志上在线发表。这次指南较上一版时隔 8 年,虽然期间有过 2 次焦点更新(focusedup-date),这次是全新的改写。在这 8 年里,有哪些值得关注的信息呢?

1. CHA2DS2-VASc 全面替代了 CHADS2 非瓣膜病房颤卒中风险评分:

CHA2DS2-VASc 评分 [心力衰竭 1 分,高血压 1 分,年龄多 75≥2 分,糖尿病 1 分,脑卒中、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或血栓栓塞史 2 分,血管疾病 1 分,年龄 65~74 岁 1 分,女性 1 分] 较 CHADS2 包括了更多的危险因素,评分更为精细(跨度 0~9 分),并且突出优势在于识别低危患者更为准确。

指南建议对非瓣膜病房颤患者进行 CHA2DS2-VASc 评分来评价脑卒中风险(I 类,证据等级 B)。评分≥2 分的患者需口服抗凝治疗(I 类),0 分的患者无需抗凝(II a 类,证据等级 B),但对于 1 分的患者,指南尚未能明确治疗策略(可考虑无抗栓治疗、口服抗凝或阿司匹林,II b 类,证据等级 C)。

2. 口服抗凝治疗选择更多:

对于既往脑卒中或 TIA 史,或 CHA2DS2-VASc≥2 分的非瓣膜病房颤患者,建议使用口服抗凝药(I 类),药物选择包括华法林(INR2.0~3.0,证据等级 A)、达比加群酯(证据等级 B)、利伐沙班(证据等级 B)或阿哌沙班(证据等级 B)。依杜沙班及贝曲沙板在指南撰写时尚未获 FDA 批准,未列人指南推荐。

对于不能维持治疗范围 INR 者,建议使用新型口服抗凝药(I 类,证据等级 C)。指南明确规定了新型口服抗凝药不能用于机械瓣的患者(III 类)。

同时,阿司匹林的地位进一步下降。值得赞赏的是指南明确提出了抗凝治疗个体化的原则:对房颤患者的抗栓治疗应当个体化,在讨论了卒中与出血的绝对与相对风险,及患者的评价与倾向的基础上共同决策(I 类,证据等级 C)。

3. 导管消融地位上升:

导管消融的地位进一步上升,部分患者可作为一线治疗。对于症状明显,反复发作的阵发性房颤患者,在抗心律失常药物试验性治疗之前权衡药物与消融治疗的风险与结局,导管消融可作为节律控制的合理的初始策略(II a 类,证据等级 B)。

这与 2012HRS/EHRA/ECAS 的共识是一致的。指南同样提出了考虑导管消融时应当评估个体患者的手术风险和结局(I 类,证据等级 C)。

4. 预防血栓栓塞的非药物治疗浮出水面:

ESC 2012 年房颤指南将左心耳封堵列为 II b 类适应证(证据等级 B)。去年 PROTECT AF 研究的长期随访结果显示左心耳封堵(Watchman)疗效优于华法林,并且降低了全因死亡率。

这次新指南论述了左心耳封堵预防非瓣膜病房颤脑卒中,但指南撰写时该技术尚未获 FDA 批准,因此未给出建议。指南对开胸手术的同时切除左心耳给出了 II b 类的推荐(证据等级 C),这点与 ESC 的指南一致。

2014 AHA/ACC/HRS 房颤指南依据新发表的临床研究结果,结合美国国情,给出了房颤管理的建议,与欧洲的指南不尽相同,值得我们学习、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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